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激励企业职工提升技能、提高职业转换能力,即日起,南宁市正式启动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到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城区管理部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南宁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按照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职业技能补贴。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2000元。 需要申请的企业职工可以带着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提供本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管理部待遇窗口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广西新闻频道 刘庆 周俊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