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中小微企业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采购、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开拓境内外市场,提高中小微型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水平。扶持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技术支持和人才培训服务,鼓励中小微企业探索电子商务创新模式。 (四)支持社区应用电子商务 积极拓展信息消费新渠道,创新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支持面向城乡居民社区提供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等商业和综合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鼓励物流中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社区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在线交易、实时配送等便民服务。鼓励社区居民利用各种终端通过社区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获取信息、发布需求和在线消费等。 四、加强电子商务主体建设 (一)建设一批产业集聚高的电子商务园区 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集商品交易、物流快递、融资担保、研发设计、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或楼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吸引境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及相关服务企业入驻。积极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和孵化器,大力培植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 (二)打造一批国内领先的电子商务平台 依托区域经济、产业优势,重点在农产品、建材、化工、装备机械等领域,建设一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大型零售企业、互联网企业利用技术、资金等优势,建设一批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依托有一定规模的生产资料经营企业、专业市场,围绕大宗商品,规范发展一批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现货交易平台。 (三)培育一批商业模式成熟的电商龙头企业 支持市内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采用先进技术,创新商业模式,整合各种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吸引一批国内外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技术创新中心、服务中心和营运中心落户昆明。 (四)创办一批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网店 鼓励中小商贸企业、个体商户利用第三方平台设立网店,创建有特色的网上零售品牌。鼓励品牌企业开设网上专卖店,建立网络零售终端。支持有实力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专区,集中展示、宣传推广昆明名优特色产品。 (责任编辑:admin) |